各学院(书院)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精神,发挥优秀青年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开展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北航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本科生。休学、保留学籍和延长学制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时间安排
11月7日至11月16日,各学院(书院)、各学生组织酝酿、评选、审查、公示;11月16日各学院(书院)、各学生组织将名单上报校团委;11月17日至11月20日,校团委对于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下发表彰公示。
三、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一
四、评选办法
(一)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一次。
(二)各学院(书院)评优名额按照《2022-2023学年各单位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细则》(附件二)进行分配,分配指标详见附件三。参评学生应按照2022-2023学年学生组织关系归属确定。
(三)各学生组织评优名额按照《2022-2023学年校内学生组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的办法》(附件四)进行分配,分配指标详见附件五。
(四)各学院(书院)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采用团支部民主推选与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各单位分团委、教务、党委审核确定。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按要求填写纸质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六、七);各单位分团委要填写电子版及纸质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见附件八、九)。由学院(书院)推荐的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需要填写推荐部门意见。
(五)各学生组织推荐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要严格遵守评选程序,经推荐部门负责老师以及学生所在学院(书院)分团委、教务、党委审核确定后,按要求填写纸质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六、七);各单位要填写电子版及纸质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见附件八、九)。各学生组织推荐的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学院(书院)评优名额。
(六)每名学生同一学年最多只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不能同时参评,如学生重复上报,则保留校级三好学生荣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作废。
五、工作要求
(一)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发扬民主,充分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做好审查和公示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质量,真正做到以评促建。公示材料应留存备查。
(二)各学院(书院)分团委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时上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规范不达标者,取消该生所占指标。
(三)要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大力表彰和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走健康成才的道路,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四)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凡在今后一年中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荣誉并在全校通报。
(五)请各学院(书院)、各学生组织于11月16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书院)、学生组织为单位,将登记表、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已签字盖章)扫描件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buaa_youth@163.com,其中,邮件压缩包内为三好和优干登记表扫描件分别汇总于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三好/优干登记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命名为“单位-三好/优干汇总表(扫描件)”,压缩包和邮件命名为“单位-三好优干材料”。
联 系 人:李裴林 13755162186
联系电话:82339610
联系地址:知行北楼103室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邮箱:buaa_youth@163.com
附件: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2022-2023学年各学院(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细则
3.2022-2023学年各学院(书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汇总表
4.2022-2023学年校内学生组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的办法
5.2022-2023学年各学生组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汇总表
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2023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汇总表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